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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市芗城区“安得广”惠民安居工程项目申请对象,科技型中小企业福利

来源:网络   2018-07-18 09:33:24
 
申请对象与条件第一类:
为符合条件的在芗城区就业创业人员家庭或个人(家庭指已婚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,离异、丧偶尚未再婚且有未成年子女并对其有抚养权的视为家庭;个人指未婚或离婚但婚生子女归属对方抚养的个人。下同)。
1.申请对象为:
①2013年以来连续2年经芗城区委、区政府表彰的纳税大户企业的职工。
②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新引入的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职工,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备案企业职工。
③芗城区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(含中央、省属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工作人员,市直机关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)。
④芗城区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侨胞。
2.上述申请对象,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①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(芗城区、龙文区、高新区范围内,下同)无购房记录(含非住宅)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(2017年12月27日及以后已转让的商品住房,其面积计入现有住房面积;2017年12月27日前已转让的商品住房,其面积不计入现有住房面积;有非住宅购买记录的,不予申请),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、无力改造的,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。
②申请人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③申请人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社会保险(含养老保险,下同)3年以上(申请前三年以来新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、新引进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干部职工可不受限制,但应提供申请所在单位缴交社会保险记录和三年以上的用工合同)。